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敬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件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及相关犯罪,防范未成年人药物滥用典型案事例,其中的李某贩卖毒品案值得关注。本案中,未成年被告人李某以牟利为目的,多次向多名未成年人贩卖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右美沙芬片剂(一种中枢神经镇咳药),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李某,男,2009年10月29日出生,在校学生。李某明知右美沙芬已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仍以牟利为目的,于2025年2月从村卫生所以每盒15元的价格购入氢溴酸右美沙芬片28盒。后李某分三次将其中15盒以每盒20元至40元不等的价格转售给3名未成年人,累计非法获利83元。经检验,李某出售的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含右美沙芬成分。
吉林省长春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牟利为目的,多次向多名未成年人贩卖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属情节严重。李某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应依法从重处罚。李某犯罪时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罚。结合当地社区矫正管理局同意对李某进行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意见,依法对李某宣告缓刑。据此,依法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宣判后,李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极易受不良思想诱导,在同学圈层内流转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成年贩毒人员存在明显区别。本案是未成年在校学生贩卖新列管麻精药品的典型案例,未成年被告人李某多次向多名未成年人贩卖右美沙芬片剂,折射出当前未成年人群体对右美沙芬等新型毒品认知盲区突出、易受诱惑误入歧途的现实问题。人民法院在依法惩治毒品犯罪的基础上,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对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司法延伸与帮扶教育,联合社区矫正部门定期回访,跟进了解其表现情况,常态化帮教矫治,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探索联动辖区内职业院校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为失足涉毒未成年人回归正轨、融入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毒品滥用发生明显结构性变化,涉麻精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新型毒品案件呈增长态势,“笑气”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突出,青少年成为新型毒品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主要群体,犯罪主体年轻化、滥用人群低龄化趋势明显。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刘为波介绍,目前涉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呈现四大特点:一是案件走势先升后降,2023年至2025年未成年人涉案人数、案件数呈抛物线变化,2025年同比下降32%,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总量仍较2023年增长近1.8倍;二是涉案物质高度集中,“上头电子烟”(依托咪酯)、右美沙芬、“笑气”、愈美片为高发品类;三是未成年人兼具受害者、吸毒者、“犯罪工具”多重身份,不少人因好奇跟风沾染毒品,又被不法分子教唆贩毒牟利;四是次生犯罪危害突出,吸毒诱发的性侵、盗窃、暴力伤人等案件频发,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与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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